很多會議紀錄很長,但開完會後仍然沒有人知道下一步做甚麼。問題通常不是記得不夠多,而是沒有把討論轉化成可追蹤行動。
每一項至少要有四個元素
- 議題:現在需要處理甚麼;
- 決定/行動:會議同意了甚麼;
- 負責人:由哪一方、哪個角色跟進;
- 限期:何時前完成或回覆。
避免模糊動詞
「跟進」、「留意」、「盡快」都很難追蹤。可以改成:
- 承建商於 8/6 前提交 revised method statement;
- 顧問於收到後三個工作天內回覆;
- 下次會議確認 mock-up 驗收結果。
把未決事項和已決事項分開
若某項仍待資料,不要寫成已達成共識。清楚標示 Open、Pending information 或 Closed,下一次會議逐項更新。
發出後的 24 小時
趁記憶仍然清晰,盡快發出 draft minutes,並訂明回覆期限。如果合約有指定程序或時限,應以合約為準。
